2006年11月17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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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还侵吞保险赔款
民事责任升级为刑事起诉
陈亮亮

  本报讯  本该支付原告的赔偿费却占为已有,并携款外逃以躲避执行。开化人鄢某对金钱的贪欲,换来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去年7月5日5时30分左右,鄢某驾驶大货车沿慈溪市浒山街道剑山路由南往北行驶至南二环线路口时,与一辆由西往东行驶的小客车相撞,造成该车乘座人员向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同年10月17日,慈溪市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作出判决:被告鄢某赔偿原告向某的父母向某、罗某各项费用合计16.6万余元。法院后来发现,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鄢某于次月23日从某财产保险公司开化支公司获得保险赔偿款4余万元,同年12月1日,鄢某又将其名下的一辆大货车转卖给他人。在获得这些款项后,鄢某并未向两原告支付分文费用。此后,虽经法院多次做工作,鄢某仍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今年2月,法院将此案移送至市公安局,公安局立即对此案立案侦查,并于10月14日将鄢某捉拿归案。警方近日已将此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